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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認為, 一個人的理性, 或是說, 一個理性的人, 應該要能夠寬恕「所有的事情」。人之所以不能寬恕, 是因為自我的不完整性, 即當自我受到威脅和傷害的時候, 基於一種動物性的本能(求生)做出反擊, 怨恨、憤怒等心情, 都是由此因應而生。
假設理性能獨立於(廣義的)個體利益之外, 那理性自然能夠寬恕所有的事情, 因為他超乎一切之上。也因此, 一個理性的人能夠寬恕一切事物, 因為個體所受到的傷害和威脅, 並不應該影響一個人的理性判斷。
再者, 如果人是不完備的, 那人犯錯自然是情有可原, 如果你不寬恕他, 那表示你也是不完備的, 那你和他又有什麼分別?犯不犯錯, 不過是機率使然而已。
也因為如此, 我一直認為信仰不是最高的價值, 因為信仰的最終目的還是為了自身的得救(利益)。
所以, 響應自己應有的完美理性, 一個人所追求的不該是信仰, 而是救世。我曾經跟一些朋友說過我是救世主, 他們都以為我在開玩笑。事實上我是真的這麼認為。一個人如果準備要考 100 分, 他就有機會考 100 分;一個人如果只想考 60 分, 那他最多也只能考到 60 分。這就是救世跟信仰的差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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